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成立于2001年4月,由中国科学院天文领域原四台三站一中心撤并整合而成。国家天文台包括总部及4个直属单位,分别是:云南天文台、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新疆天文台和长春人造卫星观测站。 国家天文台(总部)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天文学基础前沿研究、天文技术方法创新、观测装置建造运行和空间探测科学应用。国家天文台(总部)设有光学天文、射电天文、星系宇宙学、太阳物理、空间科学、月球与深空探测、应用天文等七个研究部,涵盖40多个科研单元;在河北兴隆,北京怀柔、密云,天津武清,新疆乌拉斯台、红柳峡、慕士塔格,西藏阿里、羊八井,青海冷湖,贵州平塘以及阿根廷圣胡安等地建有天文观测基地或台站。国家天文台(总部)是国家航天局空间碎片监测与应用中心、国家天文科学数据中心的依托单位,国际空间环境服务组织中国中心主任单位;是中国科学院天文大科学研究中心、南美天文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是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主承办单位。国家天文台高水平建成和运行了以郭守敬望远镜(LAMOST)、中国天眼(FAST)为代表的一批国际领先的重要观测设备;拥有宇宙第一缕曙光探测阵列(21CMA)、50米射电望远镜、40米射电望远镜、70米射电望远镜、35厘米太阳磁场望远镜、2.16米光学望远镜、暗能量射电探测实验(天籁)阵列、中德亚毫米波望远镜、SONG望远镜等一批重要的天文观测设备。国家天文台(总部)承担了探月工程、行星和小行星探测工程、空间站巡天望远镜工程、空间科学卫星工程、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转发式卫星导航试验系统、空间碎片、时空基准等相关科技任务,在我国深空探测、空间科学等前瞻研究和科技攻关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国家天文台与国外多个大学和研究所等天文机构签订多项各类合作协议,其中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经常性人员互访活动、共建或改造观测设备等。另外每年还举办数次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及数次的出访和来访交流活动,并有多位外国专家在台长期工作。
国家天文台(总部)单独招收研究生,入学后在北京培养。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研究生,可单独报考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也可硕博连读。国家天文台(总部80025)的招生专业为天体物理(070401)和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070402)及天文技术与方法(0704Z1)。天体物理专业适宜天文、物理类等专业的学生报考;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专业适宜数学、力学、测量等专业的学生报考;天文技术与方法专业适宜光学、机械、电子、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的学生报考。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
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请查阅《中国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国科大招生章程”),网址:https://admission.ucas.ac.cn/ShowArticle/Article/1beb211c-ea0d-4c97-b5ce-61efa7addfcd/a6c2acca-5291-4b41-a379-f4fe5dcb93fe
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三、初试
1.初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考试日期执行。
2.初试地点:以选报的报考点公告为准。
3.初试科目:详见https://nao.cas.cn/jypy/jy/202507/t20250701_7877366.html
4.其他事项按照国科大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复试
1.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规定开展复试。硕士考生复试采用差额复试,本着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进行考核。
2.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复试要求在复试前通过国家天文台官网向考生公布。
3.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国家天文台将全面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了解其有无不良表现和记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国家天文台按国科大下达招生计划,依据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检查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均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名单公示。
其他要求按照国科大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培养方式和基本学制
国家天文台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方向的培养方式以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统考硕士生学制为3年。
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参加转博考核。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收费及待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就业、违纪处罚等其他事项按照国科大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联系方式
国科大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
邮编:100049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招生业务咨询电话:010-82649886、82640457
招生业务监督电话:010-88256714
纪监办公室电话:010-69671040
邮箱:ao@ucas.ac.cn
国科大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admission.ucas.edu.cn或https://admission.ucas.ac.cn
国家天文台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20号
邮 编:100101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10-64877291
E-mail:edu@nao.cas.cn
网 址:www.nao.cas.cn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