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科研人员对2011年度“十大天文科技进展”候选项目进行投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0

各有关天文单位:

  根据国家天文台文件“关于推荐2011年度十大天文科技进展的通知”(国天发字[2012]11号),受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与中国天文学会委托,国家天文台科技计划处对此次评选活动进行了具体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征集到各单位推荐参选项目共计15项,其中 “天文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类”8项,“技术及设备发展和工程进展类”7项。各候选项目的具体介绍现已发布在十大天文科技进展网页上(点此进入)。

  自2012年4月11日,本次评选活动将正式进入网络投票阶段。现将投票说明公布如下:

  1. 评选专家:天文界两院院士、各天文主管部门领导、各天文单位(或退休后依然活跃于科研一线)的研究员、教授和其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

  2. 投票时间:活动组织方将于2012年4月11日开放网络投票,4月30日关闭投票功能。请各评选专家注意投票的有效期,及时投票,以免错过投票资格。

  3. 投票方式:原则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但为了确认评选专家的资格,每位投票人在网络投票时需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等信息。在进行票数统计时,工作人员将对所有信息严格保密,决不透露投票人姓名。没有署名的选票由于无法确认投票人资格,将被视为无效选票。为了确保每张选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请各位投票专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4. 评选的基本原则:天文基础研究成果应有较多的国际引用和较高的国际影响力;观测运行项目应有显著的天文产出效益;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应对国民经济发展或国家战略需求有重要意义;技术发展项目需具备正式的技术鉴定;工程进展项目应取得重大进展或突破。评选出的“天文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数与“技术及设备发展和工程进展类”项目数应基本平衡,且各不多于5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选票)。

  5. 各位投票专家请仔细阅读候选项目材料,严格遴选,评选出最能代表中国天文界在当年度所取得的科研、技术发展成就的项目。

  6. 投票人应当自主判断、独立投票,以确保评选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国家天文台科技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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