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台各部门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安全,充分发挥印章系统强大的管理功能,防范私刻、滥用印章及利用假印章进行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我台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台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印章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清理范围包括各职能处室、支撑部门、各研究部、科研单元、各野外台站等(以下简称“各部门”)管理使用的各类印章。
二、清理方案
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一)对于正在使用的合法印章,请各部门认真填写《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印章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于12月6日前将此表提交至党政综合办,办理印章登记、备案手续。
(二)对于机构更名但印章名称未相应变更,仍在使用的印章,请填写《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印章刻制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于12月6日前将此表送交党政综合办,办理新印章刻制申请和旧印章移交或销毁有关手续。
(三)对于因机构裁撤、整合或更名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印章,请于12月6日前到党政综合办办理集中封存管理手续。
三、清理要求
(一)高度重视。印章是各单位行使职权,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凭证。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本次印章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维护全台利益的高度出发,明确责任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将清理工作做细、做好。
(二)全面细致。随着我台近年来各项事业的发展,台内机构有所变更,部门职能有所变化。各部门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清理工作,不仅要对目前正在使用的印章进行清理,还要对一个时期以来因机构整合等原因遗留下来的印章进行全面清理。
(三)整改提高。印章清理工作重在取得实效。各部门要通过清理,查找印章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和不足,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自2019年12月6日起,对因管理不善、未经办理台里审批备案手续等,造成私刻、丢失、盗用公章及越权用印等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印章登记表
2.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印章刻制申请表
国家天文台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联系人:张巧玲, 64808732;李游:64807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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