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关于2020年度年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台属各部门:

  按照院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参加考核的人员为在职在岗并当年工作满9个月(含)以上者(包括事业编制聘用人员、项目聘用人员和博士后人员),病假6个月以上、自费出国、出国探亲或事假3个月以上、待聘(无岗)3个月以上者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参加考核人员需提交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 

  二、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拥护并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院、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精通业务,勤奋敬业,廉洁奉公,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并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院、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负责,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廉洁自律,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拥护并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院、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负责,业务较熟悉,工作态度端正,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存在明显不足,无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发生责任事故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 

  1.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考核未能完成工作任务; 

  2. 由于失职、渎职、违纪等造成重大损失;  

  3. 触犯刑律,受拘留及以上处罚,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4. 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无故旷工,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 

  5. 违反科研诚信、学术规范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情节严重的; 

  6. 违反安全、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特别说明: 

  1. 受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的,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2. 考核年度培训学时未达标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年度考核合格(含)以上者发放当年年度奖励绩效(执行协议工资者除外)并晋升一级薪级(考核当年因职务职级调整已晋升薪级者不再重复晋升薪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停发一年科研/职能岗位绩效,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聘用部门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核安排和要求 

  1. 科研单元负责人由各研究部自行组织年度考核,其他科研人员由所属科研单元自行组织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形式不限,为了保证考核的有效性,各考核单元可在考核等次要求的基础上,设立具体的考核评价指标,在考核单元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报人事处备案。负责研究部考核工作的部主任(或副主任)由台领导集体决定考核结果。 

  2. 管理部门中层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考核。管理及公共支撑部门一般岗位人员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年度考核,并依据自愿报名、部门推荐的原则,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评优工作。 

  3. 二部人员由二部进行考核。 

  4. 每个考核单元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名额不应超过考核单元总人数的20%(折算名额有小数点的向上取整)。年度考核结果产生后,各考核单元在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工作者中进一步推荐年度表彰人员(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元优秀工作者总数的10%,折算名额有小数点的向上取整),其中各研究部由负责考核工作的部主任(或副主任)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进行推荐,管理及公共支撑部门由台领导、党委委员进行推荐。 

  5. 《年度考核登记表》中本年度培训学时记录内容,请根据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统计结果填写。 

  6. 中层领导人员、研究部主任、创新单元及课题负责人等的个人总结必须包括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7. 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均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根据上述要求由考核单元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并经被考核人确认签名后,以部门为单位将考核表纸质版本(A4纸,正反面打印)于2021115日下班前集中交至台人事处A310房间。 

   人:邵   

  联系方式:010-6487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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