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通知,为了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特别提醒申请项目时注意限项要求。
2、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项目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计划处联系人申请开户(需提供申请人姓名和常用邮箱地址)。
3、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4、向基金委提交申请书之前,科技计划处将安排申请书的台内初审。请参加台内初审的项目申请人于2016年2月29日12时前提交1份纸质申请书至科技计划处(A304),初审后科技计划处将及时把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申请人。
5、项目申请书的最后提交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16时。项目申请人需要在线提交申请书,同时提交2份申请书纸质版及所需附件材料至科技计划处,并保证在线提交的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一致。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提交科技计划处前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6、联系人:李会贤 电话:010-64875793 E-mail: lhx@nao.cas.cn
国家天文台科技计划处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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